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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725    更新时间:2018/5/30         

新政办发〔2018〕9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化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新化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新化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

最多一个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部署,以及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便民便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的总体要求,坚持从与群众、企业生活生产关系密切的政务服务事项改起,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对涉及单个部门(窗口)的办理事项,通过实施即来即办、化繁为简、一次办结改革,让群众和企业不再多次跑一个部门(窗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办理事项,通过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改革,使群众和企业“跑多个部门”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对涉及多个层级的关联办理事项,通过多级联动、网上审批改革,逐步做到在基层一线受理和取件,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只跑一次”,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

二、范围和要求

实施范围:包括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等五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具体要求:“最多跑一次”,是指群众找相关职能部门办事时,只跑一次就能将事情办好,如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则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落实。“最多找一人”,是指群众找相关职能部门办事时,要按照“谁主管、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一人负责到底。“最多一个月”(30个工作日),是指群众找相关职能部门办事时,从乡镇街道或部门受理开始,到所有审批手续办结,前后不能超过一个月时间(村或社区、乡镇街道不超过6天,县直职能部门不超过24天,其中包含各职能部门并联审批)。

三、主要任务

(一)精简办理事项

1.全面清理,建立“两个清单”。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清单以外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建立收费事项清单,清单以外的事项一律不得收费。

2.最大限度精简各种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和信息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3.能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一律下放。

4.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一批检验、检测、认定、认证、评估和政府指定培训类事项,切实减少办件办证数量。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优化办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二)优化审批流程

1.再造服务流程。涉及单个部门,办理标准明确、条件简单,不需要专家论证、公示公告和现场踏勘,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的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即来即办”。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推进关联审批“串改并”,审查验收“单改综”,分阶段由牵头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参加联审。设立联合审批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公用事业等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一站式服务,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

2.允许提前介入。实施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对分离,后置审查提前介入模式。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规定了审批前后置关系的,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后置部门可以提前介入,采取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对分离的运行模式,先期进行技术审查,待前置审批手续办结后即予批复。

3.推行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审批、核准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暂缺的,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后予以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修正的材料,在后续上门服务、现场踏勘、联合审查时补齐,不再要求申请人到部门办理。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三)公开办理流程

各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建立办事指南。对纳入改革范围的服务事项,必须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信息表和流程图,编制办事指南,逐项列明申请条件、办理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等要求,并提供示范文本,做到“一事一表一流程”,确保服务对象一看就懂;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述清理出来的审批事项、优化的办事流程、统一的格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分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大厅等醒目位置公布。未公示的内容,不得在办理时要求提供。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四)线上线下融合

1.推进网上办理。创新网上服务模式,积极拓展网上提交、网上审查、网上决定、网上支付、网上反馈、网上评价范围。对申报材料简单,通过电子化处理后,可以进行网上申报,且相关职能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可以审查的,实行网上办理。对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难以审查、必须要核对原件的,实行网上申报和相关资料网上传输,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再携带相关证照和书面材料到窗口现场核验。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要求,加强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受理窗口和服务大厅的设置与建设,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受理场所管理、人员配置与服务要求、信息公开与保密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文明服务等服务制度规范。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五)夯实支撑基础

1.推进数据共享。加快构建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支撑,打破信息壁垒,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加大电子证照库建设力度,强化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建立电子文件和证照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各类审批业务系统、制证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支撑审批服务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经科信局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2.实施事后代办。对因受客观条件制约,按照“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的总体要求确实无法办结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可代办的由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事后无偿代办服务,做到服务主动介入、审批全程掌控、困难及时解决。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3.加强人员培训。抓好业务培训指导,建设一支既精通政务服务又具备互联网技能的专业化队伍,提升窗口一线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

(六)开展督查评价

建立一季一督查制度,由县审改办会同县纪委监察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启动追责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准确了解把握各单位“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事项的推动、进展、落地情况,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评判考核改革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凝聚改革共识,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要求。

(二)梳理公布阶段。各职能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汇总,于5月底前形成清单上报审改办,按照可以做到、近期通过改革可以做到、须审慎推开三种情况,分批分类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5月底前,公布首批可以做到的“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事项,并上报下一批近期通过改革可以做到的事项清单;2018年7月底前,公布已经通过改革可以做到的事项,并上报须审慎推开事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年底,根据运行情况,集中开展调研评估,进一步完善“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开展阶段性总结,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最多找一人、最多一个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编办、县发改局、县经科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编办,县编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

(二)坚持奖惩并重。对积极推进改革且落实情况好,被第三方评价为优秀的单位,在全县综合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对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好、群众认可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按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私设条件、乱开证明、变相审批、体外循环的单位,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扣减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分值,年终不得评先评优,对该单位一把手实行约谈并在全县通报;对瞒报漏报、敷衍塞责、阳奉阴违、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依纪严惩。代办人员有乱作为、不作为及索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严厉查处;中介服务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整改或退出市场。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改革所需资金、设施、人员,确保梳理公布专项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建设与运营、代办机制运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四)积极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手机APP等各类媒体,全面解读改革政策,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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